傳統十誡,後面幾項主要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規範
1. 我是你的上帝
2. 不可信仰別神,不可拜偶像
3. 不可濫用上帝之名
4. 守安息日
5. 尊敬父母
6. 不可殺人
7. 不可姦淫
8. 不可偷盜
9. 不可作假見證
10. 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,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產
而要獲得幸福有這十一誡
1.不可強求完美:
"不可"要求這不完美的世界,不管是全部或其中任何一部分,要完美無瑕
2.不可責怪:
"不可"否認世界或人類與生俱來的價值
3.不可將問題嚴重化
"不可"把所有不好的事都視為最糟的,這樣忽略了它其實是相對性的
4.不可人云亦云
"不可"盲目服從,像機器般行動、說話、思考
5.不可無能為力
"不可"無法用自主的方式來控制自己的情緒、行為和意志
6.不可對自己過不去
"不可"把 [為生活煩惱] 當成一種神聖的道德義務
7.不可操縱
"不可"操縱並欺騙他人來達成自己的目的
8.不可有[世界以我為中心]的想法
"不可"要求外在世界符合你的個人信念、偏好、慾望及價值
9.不可過度簡化事實
"不可"用非黑即白、孤注一擲或刻板印象的方是過度簡化事實
10.不可盲目預測
"不可"乎是現有的證據而對未來進行歸納和判斷
11.不可扭曲可能性
"不可"根據自己的偏好、或用恐懼、迷信、奇蹟或其他不科學的思考方式,來對原因和理由提出解釋